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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辦理寵物火化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日期:111-06-21    資料來源:第一股

A:辦理寵物火化時有下列應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火化爐設備及避免空氣污染,寵物申請火化時所有陪葬物品如玩具、飼料、食物、金/銀紙錢、被單、項圈等皆應取出自行處理,寵物遺體將移入冰箱冰存。

二、申辦集體火化者,火化時間將不會另行通知,火化後之骨灰將於研磨後由防疫所所帶往「福園」寵物陵園區灑葬。

三、申辦個別火化者,完成申請後,工作人員會於火化日前電話通知火化時間,飼主可於火化前10分鐘到跟寵物道別,火化完成後骨灰將磨粉,隔日領回。骨灰如置放超過3個月未取回,將由防疫所逕行處置。

上版日期:1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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