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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寵物屍體焚化收費標準」已修訂部分條文 108 年1 月1 日起實施

日期:108-01-03    資料來源:第一股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新 聞 稿

「宜蘭縣寵物屍體焚化收費標準」已修訂部分條文
108 年1 月1 日起實施

   「宜蘭縣寵物屍體焚化收費標準」業於107 年12 月18 日發布修訂(附件),自本(108)年1 月1 日起民眾辦理寵物火化業務需加購寵物火化專用紙棺,費用依寵物體重計算,另為加強縣民服務,對非設籍本縣者則依本標準各項收費3 倍計收。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為因應日益增加的寵物火化業務,於107 年購置新式火化爐設備,新的設備已運作半年,有效減少民眾等待時間,另為減少火化過程陪葬品對環境的污染及火化爐的負擔,民眾辦理寵物火化,將全面採用專用紙棺,個別火化者所使用紙棺的收費為10公斤以下40 元、11-20 公斤70 元、21-30 公斤150 元、40 公斤以上的200 元,集體火化者則依每公斤5 元收費。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1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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