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112年3月9日 「苗栗縣首次檢出鼬獾狂犬病陽性病例 防檢局呼籲民眾遵守二不一要原則」

日期:112-04-14    資料來源:第一股聯絡人:郭小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說明,為釐清我國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防檢局循例於疫情交界處進行主動捕捉小型食肉目野生動物之監測計畫,本案分別於112年1月1日苗栗縣卓蘭鎮、1月7日苗栗縣卓蘭鎮及1月18日苗栗縣泰安鄉捕捉鼬獾共3隻,該等動物於安置期間死亡、皆未觀察到病灶,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檢驗並確診為感染狂犬病,本案並無人員遭咬傷。此三件送檢病例為苗栗縣轄內首次檢出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累計案例發生地區為10縣市91鄉鎮,疫情仍侷限於野生動物鼬獾為主。防檢局已請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加強轄內動物巡視及疫情調查,並呼籲民眾如發現任何死亡野生動物,應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切勿自行處理。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自102年迄今(112)年2月底止,共檢測野生動物、犬、貓及蝙蝠有13,014件,其中計有892例鼬獾、1例錢鼠、1例遭鼬獾咬傷後隔離觀察之幼犬、1例黃喉貂及9例白鼻心,共計904件確診感染狂犬病,其餘皆未檢出狂犬病。本局已請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加強巡迴設站,為高風險地區民眾所飼養之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以防範疫情擴及犬貓。 防檢局再次呼籲民眾要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不慎遭野生動物或流浪犬貓抓咬傷,請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並通報所在地公所或動物防疫機關處置。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  電話:02-23431464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112-04-14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