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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水產養殖戶養殖水體送檢應注意事項?

日期:98-04-11    

A:

養殖戶送檢水體不得少於600 ml,可用乾淨之礦泉水保特瓶裝罐,裝罐時將瓶身置於水 中,於水中將瓶蓋旋緊,儘量減少瓶內空氣,水體採樣時最好能包含進水區、池水區及排水區 樣本,運送途中需注意保溫,可將檢體置於含冰塊的保溫箱中,在最短時間內送檢即可。

上版日期:9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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