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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甄選公告

日期:110-08-05    資料來源:第四股聯絡人:陳先生    

一、工作職缺及內容
  一、正取名額-1名
  二、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無適
              當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工作內容:辦理本縣遊蕩動物捕捉、危難動物處理(需輪值假日及夜間工作)、動物保護宣導與查核、認養動物運送等動物管制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二、資格條件
  1、公私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如Office、word、excel等)。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本項工作需無懼接觸犬貓。
  5、具汽車駕駛執照,具3.5噸貨車駕駛經驗者尤佳。

三、報名相關規定
  1、報名日期:自110年8月5日至110年8月12日止。
  2、報名方式:請於110年8月12日16:00前將報名資料及證明文件(資格及表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送達本所(26841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寶路60號),請註明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3、應繳交證明文件:
          ●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印章,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四、面試日期、地點:1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召開。
   
五、錄取及僱用
 1、錄取名單:110年8月17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請留意以免漏失權益)。
 2、僱用日期:正取人員請於110年8月18日上午8:00至本所報到(未依公告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六、工作期間、待遇及考核
  1、工作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計算: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四等250點),月薪31,175元。
  3、本次進用約僱代理人員需先試用,自僱用日起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續用。

類別:[最新消息] [本所公告]
上版日期:1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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